曾有两条小路在树林中分手,我选了一条人迹稀少的行走

曾有两条小路在树林中分手,

我选了一条人迹稀少的行走,

结果后来的一切都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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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从少年时代就爱上了诗歌。他十一岁丧父,由祖父养育。祖父希望他读法律,安排他进达特茅斯学院。而他忘情于诗,写到连课业都丢下。祖父不断告诫他,写诗不能糊口。

1894年11月8日,罗伯特写的《我的蝴蝶挽歌》刊登在《纽约独立报》上,他得到十五美元(约合现在的四百零九美元)的稿费。从此,他深信自己可以靠写诗维持生计。祖父对他说:“罗伯特,我告诉你多少遍了,做诗人会饿死,你怎么不听?”

“爷爷,但是我写诗得到稿费了!”“傻孩子,才十五块,能吃多久?”

“诗人不会只写一首诗,我会写出更多诗!”

“好吧,我给你一年的时间。如果你一年内写不出名堂别再写诗了,你看怎么样?”

“好,但给我二十年吧!”

这个想做诗人的二十岁小伙子,就是罗伯特·李·弗罗斯特。

果然,二十年后,他才在英国出版了第一本诗集。他是美国现代最重要也最受人们喜爱的诗人,一生得过四次普利策奖。

弗罗斯特得到第一笔稿费后非常兴奋,他出钱印了自己的诗集,只印了两本,一本自己留念,一本送给他心仪已久的女同学埃莉诺。没想到埃莉诺不领情,弗罗斯特一气之下,烧了他要送给埃莉诺的那本诗集。他几番风雨,依旧问斜阳。三年后,他依然和埃莉诺结婚,进入痛苦多于快乐的婚姻。这是他的选择,不怨,不悔,不回到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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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是十五元的稿费,但你看到从小小门缝透进来的光,要勇敢去开门,抓住那份自由,勇敢选择你心中的路,去写人生的诗。

未走之路

金色的树林中有两条岔路,

可惜我不能沿着两条路行走;

我久久地站在那分岔的地方,

极目眺望其中一条路的尽头,

直到它转弯,消失在树林深处。

然后我毅然踏上了另一条路,

这条路也许更值得我向往,

因为它荒草丛生,人迹罕至;

不过说到其冷清与荒凉,

两条路几乎是一模一样。

那天早晨两条路都铺满落叶,

落叶上都没有被踩踏的痕迹。

唉,我把第一条路留给未来!

但我知道人世间阡陌纵横,

我不知未来能否再回到那里。

我将会一边叹息一边叙说,

在某个地方,在很久很久以后:

曾有两条小路在树林中分手,

我选了一条人迹稀少的行走,

结果后来的一切都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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