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集体土地租赁房贷款 首批确定4家银行

中新社北京5月9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9日发布消息称,为加大租赁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4家银行作为首批试点,已确定具体的贷款方案,贷款金额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80%。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北京作为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要求,明确提出在2017年至2021年,将新供应各类住房150万套以上,其中租赁住房50万套,主要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

北京市住建委与金融管理部门,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贷款要求特点,积极研究支持集体租赁住房的长期贷款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作为首批银行,已确定具体的贷款方案:可向符合银行评级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企合作的联营公司提供长期、足额贷款。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5年至30年,并可灵活还款,设置宽限期,宽限期内只还利息不需还本,且建设期内利息可用贷款偿还。运营期可根据项目出租率情况,设置灵活的还本付息计划。

在贷款利率方面,根据借款人、担保人及项目情况,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综合确定。贷款金额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80%。

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银行放款。在贷款额度方面,各银行均表示,可优先安排足够额度,保障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需求。

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今后北京将不断加大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力度,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