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从未放过谁

只是琐碎地表达,诚恳地流露,对于生活抱负,我从不愿辜负。

叫阿Q的朋友,从书店出来时,海遥远地与他隔岸相望。他迅速回过神,走快几步,不然赶不上公交。

刚看完书,他的脑子很热,呼出的气儿轻快。他看的书是一本上世纪的经典爱情小说。书店老板记着他,就是那个“只看不买”的家伙。

他摘下毛线手套,悄悄撕开那透明的书皮薄膜。心里千万个道歉。他也不想破坏公物,他只是忍不住地想看这书里的内容。

这时有人从背后碰了碰他。阿Q很机灵,一转身,书就藏到背后了。是个女生,齐刘海的。她问他是不是想看《XX》?

他羞红了脸,他知道刚才那一幕她都看到了。

却没想到她会递给他一本已拆开的《XX》,道,“呐,给你,我看完了,你不用拆那本新的了。”

“谢谢。”他畏缩地接过去。

女生要走时,他已经把差点拆开封皮的书放回原位。女生转过头,道,“都是爱看书的人,不客气的,只是你看完,或许就不会感激了。”

他似懂非懂地抿抿嘴——后来他想起这个女生时,只记得这句话了——看看手表,还有一个半钟。他得抓紧时间了。

这本书他看了四天,每次只能下班后晚上的六点半到九点半看。作者的文字像一层纱,神秘又遥远,他每次都看的满脸通红,脑细胞膨胀。

如今的书店不止卖书,还卖许多生活用品,所以人流混杂,不那么纯净自然。偶有小孩追逐嬉闹,或是情侣打情骂俏,都会侵扰他的思绪。

但这都还好,再恶劣的环境他都遭遇过。贫穷、挨饿、受冻,对他都是一笑而过。可爱情不这样善待他,他看这本书,是有一个秘密的。他是为了喜欢的人而看。她说过这书里的人物有她的影子。他想要了解她,就必须跨越这座阅读的大山。

于是他的心情随着书里的情节变迁而变迁,随着人物的命运起伏而起伏。有时他咬紧了牙,因为书里的“她”爱上了书里的“他”——噢,这怎么可以,“她”不能爱上“他”的,为什么?两个主角的爱情关阿Q什么事呢?

有时他稍稍放宽了心,因为书里的“她”与“他”分了手——阿Q恨不能趁这时跑进书里,来一场趁火打劫趁虚而入。

有时书里的“她”做了些放到现实里难以原谅的缺点——他的左心房与右心房便打起了结,像一朵被揉碎的玫瑰花。

这四天,阿Q就这么变幻无端地占据书店里的不起眼小角落,经历着悲欢分合,生离死别。每晚看完书离开,他又像变了个人,赶公交与计算时间。书店离住所半小时的车程,他回到去,脱了衣服,用水浇在身上,一天的疲累统统涌上来。

当他的目光扫到书的最后一页最后一句时,他感觉完蛋了。

如果说她与书里的人物很像,那他的希望便彻底落空,书里的“她”爱的热烈、执着、顽强,用尽世上最坚定的词语都不为过,爱成这样,就是“痴”了吧。——可惜爱的对象不是阿Q,所以阿Q嫉妒,愤恨,无奈,与凄凉。

当阿Q正在电脑上敲下这些字符时,时光只过去了两天。她把那本书评价为“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可是他却不认为如此,因为在这本里,他感受到的只有绝望,没有爱情。还是说,爱情等于绝望?

或许她推荐这本书给自己,是为了间接让他死心;或许阿Q太寂寞而已,才把爱情看成生活的唯一。阿Q谈过几次恋爱,后来看淡了,因得有过一段无爱的时光,独自一人,过得也浪漫起来,只是遇着她后,不免又开始为自己悲哀:想爱的感觉复苏了,他也还年轻,只是一厢情愿。免不了一场内心世界的腥风血雨了。

2017年1月4日,黑夜正浮上来,金黄的落叶正褪尽,阿Q搓着冻手,敲着硬黑的键盘,他打算在这篇文章发表后好好睡一觉。

自我拥抱的姿势,他何其熟悉。


——在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