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的够宽的

2016年12月27日,河南省台前县下发《台前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建设“德美台前”实施方案》以及《台前县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对红白事的彩礼、酒席等标准提出指导意见。其中的主要内容是喜宴酒席控制在10桌以内,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如果“村民在具体操办过程中拒不遵守已列入本村村规民约规定的红白事相关标准,村“两委”干部和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第一时间介入制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负面曝光和集体不参与其红白事等方式进行惩戒。”

看了这则新闻,真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这个县政府咸吃萝卜淡操心,都管到人家彩礼和婚宴办理的规格上去了。别给我说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也别给我说这种文件不是强制的,这种屁股决定脑袋的决策,从本心上来说出发点根本不是好的,文件的内容虽然没有带强制的字眼,但是赤裸裸的插手老百姓的家务事难道不是官老爷的高高在上的威胁意味?

所谓聘礼之说,古已有之。我国婚礼,古有六礼,即问名、订盟、纳彩(纳聘)、纳币(纳徵)、请期、亲迎。后来并为四体,即:问名、订盟(送定)、定聘(纳彩、纳币)、亲迎(并请期)。中国乃礼仪之邦,结婚又是兼有两情相悦、传宗接代功能的男女人生最重要的事情,焉能儿戏?不管从什么角度,什么观念去思考聘礼这种风俗,这都是欲结秦晋之好的两家人的事情。家财万贯自然风光无限,殷实小富或者家徒四壁之家也不会因为给不了太多聘礼而娶不到媳妇。正所谓成事在人,谋事在天,如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用,这当然就需要亲戚朋友以及结婚双方的一对璧人开动脑筋找到解决办法。说到底,这还是老百姓的家事,就算因为聘礼成为不能承受之重,大不了一拍两散,婚姻自由,怎么会因为聘礼而成为洪水猛兽呢。

所以是否有聘礼这种习俗,聘礼是否水涨船高,都不是政府用行政权力调节家事的理由,聘礼低了甚至没有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现?南宋时一名金华女子特别严肃认真地对父母及媒婆道:“征者,聘财也,万世不改之仪。若今从简,颜面何存?”,说成大白话就是男人花钱娶老婆天经地义,如果从我这改,我不丢死人了。所以重要的并不是聘礼这种习俗是否会导致很多男方家庭破产,甚至婚后还债,而是从根本上来说这其实也是一种市场行为,需要体现优胜劣汰。没钱双方可以商议,一切从简,有钱当然可以大大方方,珠光宝气。人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本身价值,但是对于既没有出色人品、气质、学识、修养的女孩还想趁结婚捞一笔得,肯定也会找不到婆家,反之,对于同样没有出色人品、气质、学识、修养,还没有金钱的男性,娶到好老婆当然也是天方夜谭。由此,在婚配市场的调节下,除非降低要求(其实是摒弃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否则就做好一辈子单身的准备。

纵观古今中外的各国政府中,哪怕有一家奴隶制、封建制政府干涉过人家是否要给聘礼,聘礼给多少的例子?小政府大社会不是说说而已,建设精神文明也不是只有一条标准,如果连这种事情都要管,政府岂不是又要成为一个大家长,指手画脚,看似苦口婆心规劝社会风气,其实只是为了迎合上级急忙出台决策,搞到一个批示宣传自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