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双11”需法治+诚信

9年前的11月11日,“双11”横空出世,“网购狂欢节”让中国网民趋之若鹜;9年后的11月11日,“双11”如期而至,“网购狂欢节”吸引了全球网民的目光。正如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所言:“‘双11’到现在为止,至少很多消费者喜欢、商家喜欢,而且很兴高采烈地把它变成了一个节日,这还是蛮好的事情。”(11月06日山西新闻网)

的确,“双11”之好,你知我知。然而,网商的狂喜,网民的狂欢,过后往往却是“一地鸡毛”。据国家有关统计显示:“双11”后一个月内是消费投诉高峰期,数量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5年同比上年增长18.60%,2016年同比上年增长为26.27%。“双11”在即,但谁知今年又会如何?一不留心就上当,且网购容易退货难,如此情形,让人怎一个“愁”字了得?正如俗语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一些网商总能瞒天过海,钻制度空子,设下种种套子和陷阱,侵犯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网民在高高兴兴中购取假冒伪劣商品,让自己赚得盆满钵满。

那么,有何办法净化“双11”,补齐过去“双11”的短板,消除其瑕疵,遏制不良网商的“狂”,让今年的“双11”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还网民购物之“欢”?当然有,那就是法治护航。今年,似乎各方面对“双11”都格外重视,最是国家工商总局在11月2日发布的网商“七不得”: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可说,每一个“不得”都直戳不良网商的要害,关键是各地能够采取确实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对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的督促指导,无疑,法治护航非常重要。再是,消费者要坚持理性消费,莫贪图便宜,也能做到少上当、多欢乐。然而,最关键的还是网商要坚守诚信,以诚信经营、尊敬消费者为自觉。当知,诚信为金,“双11”一年一度只是一天,商家最大的效益还在于自己的诚信和留住消费者在一年365天,尊敬就是效益,善待消费者就是善待自己。

佛语有云:“九九归一、终成正果”。我们并非是要信奉什么,但消费者是“上帝千真万确”,今天,恰逢“双11”第九个年头,只愿每一位网商都能守“网”有责、守“网”尽责,尽心竭力为网民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网购好环境。相信,法治护航,加上网商诚信,“双11”就能健康发展,实现网商与网友的双赢共欢,对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也是一份贡献。*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