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曹操打败了冀州牧袁绍以后,在建安元年(公元一九六年),曹操实行屯田制。曹操先是在许昌实行,然后就在在各郡国屯田。屯田分民屯和军屯两种。民屯的屯田,土地由国家拨给田地,按军事编制。当时用耕牛种田,所以这些屯田的农民没有耕牛的需要租用曹操政权的耕牛,但是收获的粮食要比不用耕牛的多交一成租子。当时的地租就是用官牛的官府要得到收获粮食的六成,农民每们自己得到四成。不用官家耕牛的,官家和农民收获的粮食是五五分成!
这种的屯田政策下,曹操很快稳定了后方的粮食战时供应,于是这种方法得到了以后历朝历代的效仿。
那时候就有不少村落是以“屯”命名的,并且在地区上非常集中。如乔屯乡的钱屯、杜屯、蒋屯、郭家屯、乔家屯、张家屯和东大屯等;安平县的刘官屯、陈官屯、张官屯、丁官屯、柴官屯;双井乡的马官屯;和深县南部地区大屯乡的大屯、张家屯、赵家屯、前屯、后屯......
以上是说法不做正史,如有不符,还请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