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精选层推出在即 纳斯达克或成参考标的

2017-03-01 09:14

精选层的消息一出,新三板终于火了几天。

“精选层推出”一说没有具体细节,市场人士也半信半疑,但那些多个分析逻辑重合的少数几个标的确实连续两天涨了不少。

“监管层目前正以再分层为抓手,加大新三板制度供给改革进行研究,未来有望在创新层之上推出“精选层”,并在此基础上引入竞价交易等制度。”中证报2月22日发布《新三板研究酝酿再分层,有望在创新层之上推出“精选层”》一文中写道。

权威媒体一出声,给本来就因为PreIPO策略导致回暖的新三板市场又添上了一把火。

四天后,即2月26日,证监会召开新闻会再次提及新三板,表明今年改革重点将是完善市场分层。

精选层可能真的要来了。在我们的精选层出来之前,先开看看纳斯达克的精选层,作为前车之鉴。

新三板一直被称为中式的“纳斯达克”,即便监管层及业内人士表明新三板不是中国的纳斯达克,但在这两个市场之间,不管是做市制度还是分层机制,都不乏相似之处。

纳斯达克精选层的前生今世

与纽交所相比,创立于1971年的纳斯达克的历史沉淀并不长,但从美股成交量、市场吸引力来说,纳斯达克显然更胜一筹。

将近50年的时间,纳斯达克迄今已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占据美股半壁江山的成交量。纳斯达克从柜台交易到苹果、谷歌等IT大佬“驻扎”的交易所,分层机制功不可没。

纳斯达克历史上总共进行过三次分层。首次分层推行于1971年。通过设置上市标准,纳斯达克将自己与OTC市场区别开来,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上市场所。

早年的纳斯达克与今日的新三板一样,面临融资难、流动性差的问题,1971年登陆纳斯达克的英特尔就面临过此番场景。1975年纳斯达克迎来二次分层,交易活跃、规模大的股票列入全国市场,其余的股票分入常规市场。

此次分层迅速引起资本大佬的关注,1980至2004年期间,苹果、微软、亚马逊、纳斯达克等IT公司强势入驻纳斯达克,名不见经传的交易所一时名声鹊起,外称“亿万富翁的温床”。

纳斯达克的“野心”日益膨胀,欲与纽交所较高低。纳斯达克于2006年2月取得交易牌后,7月便开启三次分层,以更高的上市标准成立全球精选市场。此时的纳斯达克共有三大市场,包括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不得不多说一句,纳斯达克用35年的时间完成三次分层,新三板(2013年正式运营)或在五年内搞定,足足快了30年。

先来看看纳斯达克精选层的上市条件:

再对比一下纽交所:

称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标准为世界最高都不为过,其标准与纽交所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两大交易所地位相当外,纳斯达克长期以来大力扶持高科技公司的做法更受企业青睐。

纳斯达克推出全球精选市场不到两年的时间,其挂牌企业数量于2008年逐渐超过其他两大市场,目前已成为纳斯达克最大的市场。

从整体上看,纳斯达克推动分层机制是个正确的选择。吸引大量高成长性企业入驻、挂牌企业数量增加、挂牌收入提高、交易所声誉提升的同时,也带动了比利时、德国、法国和荷兰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效仿。

美式分层 中式口味

新三板虽然不是中国版的纳斯达克,但纳斯达克对新三板肯定有借鉴意义。

1、分层结构需细化

纳斯达克市场主要从上市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与管理能力以及流动性等方面进行考核,与新三板2015年5月首次分层方案相差无几。

当年新三板企业奋力冲“创新层”,如今“保层”却少了曾经那份冲动。

2017年5月将迎来创新层首次大洗牌,由于创新层政策红利一直未出,众多创新层公司斗志已大不如从前,因此“精选层”的推出更受创新层公司企盼。

即便新三板此前有过分层,创新层企业仍存在资产规模差距较大、业绩两极分化的情况。日常监管困难的同时,也给投资者挑选标的造成困扰。

新三板在快速扩容的同时,也需制定相应的措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市场参与者的需求。

由此看来,分层尤为重要。

纳斯达克通过三次分层,制定不同的上市标准来满足不同层次市场的需求。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代表企业规模最大、估值最高、波动率最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代表企业规模最小、估值最低、波动率最小;而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则介于两者之间。

以此借鉴,通过市场分层,挂牌企业可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层次,成熟企业选择高标准的板块挂牌,初始阶段的企业选择门槛较低的层次,承担相对较低的成本。不同风险特征的企业进行区分,对于投资者来说,提供可靠的决策标准。对于监管层来说,在不同的市场推行不同方的管理措施,更具有针对性。

2、交易机制趋向多元化

从纳斯达克近50年的发展轨迹来看,纳斯达克的成功少不了做市商制度的功劳。

目前纳斯达克实行的交易制度为“竞价制度+竞争型做市商”的混合交易制度。根据规模大小及服务对象的不同对做市商进行分类,可以划分为零售做市商、批发类做市商、机构类做市商和地区性做市商四类。

混合交易制度改善市场流动性的同时,市场氛围也更趋向公平,透明。

新三板早于2013年就推行做市商制度。《股票转让细则》和《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规定企业有权选择协议转让、做市转让、竞价转让三种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股份转让,由于目前还没有竞价转让制度,所以只能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二选一。

新三板私募机构做市制度虽然已经开始试点,未来或引入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进入做市商行列,但短期内单纯要靠做市来新三板的流动性可能不现实。

参照纳斯达克,也不是单纯的做市制度本身让纳斯达克产生了较好的流动性。新三板转让方式多元化、结构化可能更加重要。如果精选层要把流动性提升起来,在原来做市交易的基础上,交易方式的创新应该是大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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