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一村民摩托车冲卡并发帖侮辱警察 已依法拘留

2017-03-08 05:52

铜川查处一起网上发帖侮辱警察案件。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记者 夏飞)2017年2月26日,城关派出所民警经过十余小时的缜密侦查,抓获违法行为人樊某,查处一起网上发帖侮辱警察的案件,切实维护了民警合法权益和网络空间秩序。

经查,违法行为人樊某,宜君县彭镇界庄村人。2017年2月25日10时许,樊某无证驾驶无牌照组装摩托车途径宜君县阳湾公安检查站遇到执勤民警例行检查,为逃避检查,樊某驾驶摩托加速冲离站卡,后将摩托藏匿在宜君县电力宾馆后院内,樊某为泄私愤于当日11时11分,使用其VIVO X7智能手机登陆百度贴吧宜君吧在贴吧中发帖辱骂警察,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2017年2月26日,民警将违法行为人樊某抓获,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民警的询问,樊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为了出气、泄私愤,故意在网上发帖侮辱宜君警察的违法事实。

由于樊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宜君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樊某行政拘留处罚,现已送铜川市治安拘留所执行拘留。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近日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加明确了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权利保护。其中增加的条款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一)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执行职务的警车通行的;

(三)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检查点的。

提醒:

我们在用最少的警民比例去维护社会的治安,使我们的国家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我们在用一年438民警因公牺牲的代价去捍卫着我们脚下的土地。任何人都可以给警察提出建议和批评,只要是理性、客观的警察都愿意接受。但如果是侮辱、谩骂绝不接受。作为警察的荣誉和尊严不接受,警察头上的国徽更不接受!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那些企图躲在阴暗角落里肆无忌惮评论的人,该在法律面前,对自己的口不择言多掂量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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