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中诊出梅毒,这个孩子还能要吗?

2017-04-01 00:15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患有梅毒的孕妇亦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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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梅毒可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梅毒患者是否可以妊娠?已经明确治愈且再无感染者或经充分治疗、血清滴度≤1:4者,是可以妊娠的;如果仍有活动性梅毒或不确定治疗是否充分者,则需要系统治疗后再妊娠。如果在怀孕前7月感染梅毒,胎传的风险接近100%;怀孕前至少2年感染,胎传风险为50%甚至更少;怀孕第8、9月感染,胎传风险较小;分娩前3-6周感染,几乎无胎传,但存在围产期感染风险。

如果在妊娠期被诊断梅毒,是否要选择终止妊娠?梅毒并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但是每个妊娠梅毒患者都应被告知梅毒对胎儿的危害。诊断梅毒后,需进行彻底规范的治疗,但是根据治疗时间、方案、滴度的差异,并不能彻底杜绝胎传梅毒。通过超声检查,可以判断胎儿是否又梅毒征象,如果有,治疗失败的风险就会升高。至于是否需要终止妊娠,需要多方面的评估,如孕妇的年龄、不孕症史、家属的接受程度等。早期规范及时的治疗可以最大限度的阻断母婴传播,可不急于终止妊娠,先进行系统的抗感染治疗。如果治疗中感到宫缩明显或胎动减少,应尽快到产科咨询检查。

梅毒患者可以母乳喂养吗?答案是可以,梅毒螺旋体不通过乳汁传播。但是如果母亲乳房存在梅毒皮损,就有通过不如接触传播的可能性;口唇口腔有梅毒损害的患者,口对口喂食也可能造成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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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和首次产检都会筛查相关项目,一旦存在感染则需要系统治疗,确定治愈者才可选择妊娠;对于存在高危性接触史但是初期检测呈阴性的患者,仍需继续监测检查。建议有高危接触史的患者及时定期进行相关检查,也要督促自己的性伴侣进行相关检查。

梅毒螺旋体损害骨骼、眼、呼吸道、消化道等系统,引起组织和器官破坏,功能丧失,严重者导致残疾或其他不良后果。因患病导致劳动力丧失,社会负担加重,同时还会影响家庭的稳定,一定要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皮肤科研究生孙凇撰稿,导师杨碧莲主任医师修改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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