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个常见的法律小案例,都有可能发生在你身上!

2017-03-17 16:28
顶泰律所 法律小知识 为了更好地约束公民行为,同时推动依法治国的方针,我国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但是据顶泰律所的观察,大部分公民都对这些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很多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也是由此引发的。鉴于此,顶泰律所整理了七个常见的法律小案例,例例都是有可能发生在每个公民身上的,不想一不小心就犯法的小伙伴们就看看吧! 案例1:我和丈夫去年离婚了,离婚时约定房子归男方,所欠债务也由男方承担,现在有债主把我和我前夫起诉到了人民法院,我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顶泰说:你和你前夫离婚时债务承担的约定是你们双方自己做出的,不能对抗第三人,故如果债主起诉的债务确实发生在你们的婚姻存续期间,那你是不能免除责任的,但你承担的责任事后是可以依据你们的离婚协议向你前夫追偿的。 案例2:几个月前,我跟着一个姓李的老板到一个建筑工地上打工,干了4个月的活,李老板把钱拿上就跑了,我没拿上一分钱,我该怎么办? 顶泰说:你可以向该建筑工程的发包方主张你的工资,因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包方应当将农民工的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的手上,不能发给包工头。 案例3:一年前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借了5万块钱,她也给我打了欠条,只写了还款日期,没有写利息,我是否可以向她要利息? 顶泰说:欠条上没有写利息,应当视为没有利息,故在还款期限内是不能主张利息的,超过还款期限未还的,超过的时间可以比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其主张利息。 案例4:几个月前,我开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我承担次要责任,同车上还有搭顺风车的两个朋友也受了伤,现这两位朋友就赔偿问题竟然将我也起诉到了人民法院,我好心让他们搭乘,也没有收取报酬,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顶泰说:针对这种搭便车情况,依据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那两个朋友对该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那你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案例5:我在下雨天骑自行车上班的路上,由于路滑摔倒造成受伤,这样是否能够构成工伤? 顶泰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你受伤的情况不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造成的,故不能构成工伤。 案例6:前几天我和朋友一起在体育场踢足球,在和对方球员抢球的过程中撞到了一起,造成我腿部受伤住院,我能否向该球员主张我的医疗费等损失? 顶泰说:参加体育运动时,都应当知道其中是存在安全风险的,如果对方不是故意纯属意外的话,你是不能够向对方主张医药等费用的。 案例7:今年暑假,13岁的儿子背着我用其压岁钱偷偷的购买了一台价值3500元的笔记本电脑,我发现后多次找到电脑的销售商要求退货,但该销售商不予理睬,我该怎么办? 顶泰说:由于你儿子只有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购买电脑这样的行为超出了他的民事活动的范围,由于未经过你的同意,故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该经销商,要求依法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同时退还购买电脑款。 看了顶泰律所整理的这几个小案例,你是否对处理结果感到有些意外呢?意外就对了,有很多人之所以在法律纠纷上吃亏,就是根据自己的主观意识做了判定,最后却莫名其妙吃了亏或输了官司。 因此,顶泰律所在此衷心的提醒大家,在面对法律纠纷时要想不吃亏,要么你就得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要么就最好找专业的律师咨询,法律纠纷早解决早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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