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修辞、法治话语及拓展法治——暨第八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研讨会邀请函

2017-03-17 16:28
法律修辞、法治话语及拓展法治——暨第八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研讨会邀请函尊敬的 :您好! 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受到了重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成为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在这一背景下,真诚地对待法治,讲好法治话语,用好法律修辞显得格外重要。为推动对“法律修辞、法治话语及拓展法治”内在关联的研究,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信阳市律师协会、《法律方法》编辑部等单位将于2017年4月14号——16号日举办“第八届全国法律修辞学会议”。全国法律修辞学论坛最初由山东大学(威海)、南开大学、中山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学者发起,现已由山东大学(威海)、南开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连续举办七届,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和社会影响。鉴于您在法治理论和法律修辞学等方面研究的卓越成就,刘作翔、舒国滢、张斌峰、熊明辉、蒋传光、陈金钊、刘风景等教授特邀请您拨冗参会。一、会议主题“法律修辞、法治话语及拓展法治”稿件最好能够围绕(但不限于)以下视角展开撰写:1. 法律方法、法治思维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 法律方法、法律修辞及法治能力提升;3. 法律方法、法律思维及拓展法治;4. 法律语言、法治话语与法律修辞;5. 法律修辞的文化诠释;6. 法律修辞学理论与实践展开;7. 法律修辞及裁判文书说理;8. 批判性思维视域中的法律修辞;9. 审判中心主义下的法律修辞;10. 法律修辞的角色化和职业化之向度。二、会议时间 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报到,15日全天、16日上午学术研讨,16日下午离会。论文提交截止日期:请将论文于4月5日之前发至[email protected]. 三、会议地点河南省信阳市中乐百花酒店。四、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将收取会务费每人300元(不能报销的博士、硕士生除外),住宿、交通费自理。 五、会议回执 为了会议的成功召开,请您务必于3月31日前将回执发至:falvxiuci@163.com。会议回执请见附件。(正式加盖公章邀请函请在会议当日领取) 六、论文去向对于所提交论文,会务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在与作者沟通的基础上,将优秀成果在《法律方法》(CSSCI来源集刊)以专题形式予以发表;其余论文根据作者意向,会后择优编入《法律修辞学研究》(第四卷),在中国法制出版社正式出版。七、会议联系?会议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宋保振 18116482465蒋太珂 13795470569 杨铜铜 15000667292侯郭磊 17662130129 主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 信阳市律师协会信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湖北省逻辑学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法学院(具体路线附后页) 中乐百花酒店地址: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二街交叉口市政府对面百花园旁边(距信阳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仅5分钟车程,距武汉机场约2小时车程)具体路线: 乘坐高铁高铁从信阳东站下车,距离3.5公里;从信阳站下火车,3.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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